非金属软管的压力

非金属软管的压力

非金属软管的压力

第一章一般要求

第一条为确保非金属材料高压容器的可靠运作,维护群众人身安全安全性,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发展趋势,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相关要求,制订本要求。管控规章》。

第二条本条例的应用领域如下所示:

(一)较大压力≥0.1Mpa(一个大气压,不包括静水压),工作压力与容积的相乘≥2.5MPa•L为空隙物质最大操作温度大于或相当于规范熔点的汽体、汽化汽体和液态的非金属材料高压容器,包含高纯石墨高压容器、玻纤6热固性树脂(下称玻璃钢防腐)高压容器、全塑胶高压容器、移动非金属材料高压容器等;

非金属软管的压力

(二)阀门、爆破片设备、应急截断设备、安全性互锁设备、气压表、液位变送器、温度表等有关非金属材料高压容器等安全性配件;

(三)非金属软管材料高压容器与外界管路或设备的第一环向焊(胶)联接的电焊焊接(胶)焊缝法兰连接的第一种方式深蓝色突面的第一密封面,管材联接的专用型联接件或第一突面、立即联接高压容器的螺栓的第一连接功能、支撑架、裙座或别的支撑点构造以及支撑点构造;

(四)非金属软管材料高压容器张口一部分的承受压力盖以及标准件;

(五)用以联接非承受压力元器件与非金属材料高压容器本身的电焊焊接(粘合)连接头。

第三条本要求不适感用以以下非金属软管材料高压容器:

非金属软管的压力

(一)一切正常运作时较大压力低于0.1MPa;

(二)各种氧气瓶;

(三)用以国防安全或军用装备。

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区生产制造或运用的非金属软管材料高压容器,其生产制造许可证书、安全产品特性监管检测和应用管理方法依照《锅炉压力安全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实行。

第五条非金属材料高压容器的设计方案、生产制造、安裝、应用、检测、更新改造和维修,理应严格遵守本规章的要求。

由非金属材料高压容器组成或连接的金属材料零件或设备也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督条例》的规定。

与非金属软管的压力相关的文章

与非金属软管的压力相关的产品